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隆回县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评比结果揭晓 奖罚兑现来源:创卫办 时间:2012年11月11日 作者:罗理力
11月11日,隆回县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评比通报大会在县政府二会议室召开,各乡镇分管卫生工作的领导及创卫办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会议。会议由副县级干部、县政协党组成员胡芒权主持,县委常委、统战部长、副县长卿小玉,县人大副主任周玉其出席会议并讲话。
会议对2012年全县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评比结果进行了通报,并就下阶段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进行了部署。
会议指出,根据隆办字【2012】95号文件规定,2012年7月2日至7日、11月2日至11月8日,县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指挥部从县委办、人大办、政府办、政协办和创卫办抽调人员组成评委会,采取现场察看打分的方式,先后两次对各乡镇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情况进行了检查评比。评委会在现场检查时发现,大部分乡镇召开了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会议,成立了行动领导小组,制定了工作方案,层层签订了责任状,明确了奖罚制度,并投入专项经费,制作宣传横幅和标语,新增环卫设施,聘请村镇保洁员,全县上下掀起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热潮。如虎形山瑶族乡投入专项经费300万余元,配置环卫桶、果皮箱1810套;西洋江镇新购环卫拖车8台,为沿街商户发送垃圾桶300只,并月月开展卫生评比活动;荷田乡聘请3名村民专门清理河道;南岳庙乡在农贸市场、公路沿线用石灰施划标线,杜绝占道经营。但也有个别乡镇重视不够,行动缓慢,宣传不到位,投入经费不足,环卫设施欠缺,卫生状况不佳。
综合评比情况,根据隆办字【2012】95号文件规定,对在第一次评比中排名前三名的大水田乡、虎形山瑶族乡、司门前镇给予通报表彰,并分别奖励5000元、4000元、3000元;对排名后三名的荷香桥镇、高平镇、周旺镇给予通报批评,并分别罚5000元、4000元、3000元。对在第二次评比中排名前三名的荷香桥镇、桃洪镇、荷田乡给予通报表彰,并分别奖励5000元、4000元、3000元。对排名后三名的小沙江镇、六都寨镇、高平镇给予通报批评,并分别罚5000元、4000元、3000元。奖罚资金由县财政局统一代扣代付。
会议强调,在下阶段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中,各乡镇领导务必引起重视,加大行动力度,全面改变隆回城乡环境面貌。在省市年终考评中,各乡镇要力争进入省市“十佳”乡镇,绝对不能出现“十差”乡镇。如有乡镇进入省市“十差”,将对该乡镇实行“一票否决”,并追究乡镇主要领导人责任。
责任编辑:喻无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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